合议制
合议制读音为 hé yì zhì。意思是:由几个审判员集体审判案件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制度。在我国,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制外,一律实行合议制。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也实行合议制。按照这种制度组成的审判庭,称为合议庭。
繁体合議制
拼音hé yì zhì
注音ㄏㄜˊ ㄧˋ ㄓㄧˋ
词语解释
- 与君主专制政体相对。各资本主义国家组成内阁政府,由首相和各部大臣共同商议国事,谓之合议制。
- 法院审理案件实行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制度。
繁体合議制
拼音hé yì zhì
注音ㄏㄜˊ ㄧˋ ㄓㄧ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