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本
律本读音为 lǜ běn。意思是:律吕之本,指黄钟。古以黄钟为十二律之本,其余十一律皆据之以生。
拼音lǜ běn
注音ㄌㄩˋ ㄅㄣˇ
词语解释
- 1.律吕之本,指黄钟。古以黄钟为十二律之本,其余十一律皆据之以生。
网络解释
- 律本
- 《律本》是杜预为《泰始律》所著的注释,它代表着杜预主要的法律主张,其内容主要有: (1) 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杜预重视儒家礼的同时也主张对礼要有所损益变易,体现了一种"变礼"观。在"崇礼"而又"变礼"的思想指导下,杜预注律是遵从"网罗法易,格之以名分"的原则,以名分为标准来解释法意,将法律纳入名分的匡范之中,从而做到纳礼入律,礼法合一。 (2)"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 "简直"的立法观是杜预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杜预简明扼要的区分了法与经义、律学与经学的界限,主张律学与经学分开,以防止法律繁多。他认为立法一定要"简直",做到"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即法律的文字要简要通俗,条例应明白准确,直截了当;法律的形式要单纯,概念要明确,条文要简约,不要繁密。 (3) 区分律、令的界限 "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律"是用来定罪量刑的,"令"是指各种规章制度。律、令界限明确,有利于立法的"简直" 杜预法律观的突出贡献主要在于提出了区分律与经、律学与经学的必要性,推进立法的简直,促进了立法合一,纳礼入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