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
法币读音为 fǎ bì。意思是: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1948年为金圆券所代替
繁体法幣
拼音fǎ bì
注音ㄈㄚˇ ㄅㄧˋ
词语解释
- [paper currency issued by the KMT government from 1935 onwards]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1948年为金圆券所代替
网络解释
- 法币
- 法币是“法定货币”或“法偿币”的简称。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其强制流通使用的货币。其中,主币为无限法偿币,可以自由铸造;辅币为有限法偿币,国家实行限制铸造。旧中国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货币的名称。旧中国长期采用银本位制,1933年4月“废两改元”以前,实际上是银两与银元并用。“废两改元”后,虽然货币得到统一,但国民党政府财政经济上的困难并未得到解决,英美两国为控制旧中国的货币权,又展开了激烈的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