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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úndiǎn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法典读音为 ná pò lún fǎ diǎn。意思是:一般指法国拿破仑执政时期颁布的民法典。因拿破仑主持编制,故名。1804年通过。它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确定了公民在法律上平等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对后世影响很大。

拼音ná pò lún fǎ diǎn

注音

词语分解

拿破仑法典ná pò lún fǎ diǎn
词语意思
一般指法国拿破仑执政时期颁布的民法典。因拿破仑主持编制,故名。1804年通过。它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确定了公民在法律上平等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对后世影响很大。
分词解释
不可:
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应;不准许。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4.谓不符合,不称。
5.犹不堪。
6.指缺点﹑过错。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主持:
①负责掌握、处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张:主持公道。
时期:
发展过程中的一段时间。
后世:
①后代
①:《诗经》和《楚辞》对后世的文学有很大的影响。
②后裔。
③佛教指来世。
颁布:
公布:颁布法令ㄧ颁布奖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