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方朔偷桃”。指东方朔。喻指长寿者。宋赵长卿《好事近.贺德远》词:“不羡八千椿,不羡三偷桃客。也不羡他龟鹤,一总为凡物。”
父亲死了三年,儿子不改变父亲所制定的规矩,可说是尽了孝道了。 古时认为孝子应当墨守父亲的旧规。语出《论语.学而》:“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鲁迅《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超越
《后汉书.祭遵传》:“祭遵字弟孙,颍川颍阳人也。……初,丰(涿郡太守张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反。既执(捉,逮捕)当斩,犹曰:‘肘石有玉玺。’遵为椎
晋代李密《陈情表》:“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而报刘之日短也。”后人因此以“报刘”作为人子养亲的故实。
历代统治者把统治阶级内部反对朝廷的人叫做“乱臣贼子”。也用来诬蔑反抗或起义的人民。《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后汉书.董卓传》:“李傕谓左右曰:‘尚可活不?’俊骂之曰:‘汝
同“穷途恸哭”。唐杜甫《暮秋枉裴道州手札》诗:“齿落未是无心人,舌存耻作穷途哭。”清顾炎武《哭归高士》诗:“常为扣角歌,不作穷途哭。”
《东观汉记.钟离意传》:“显宗时,意为尚书,交趾太守坐赃千金,征还伏法,诏以其资物班赐群臣,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赐。”后因以“委珠”为不收赃物,清廉自持之典。唐中宗《授张锡工部尚书制》:“宜升赐剑
《左传.昭公五年》:“卜之守龟曰:‘余亟使人犒师,请行以观王怒之疾徐,而为之备,尚克知之。’龟兆告吉曰:‘克可知也’……”鲁昭公五年冬十月,楚灵王攻打吴国,首战告捷。吴王夷昧派弟弟蹶由,往楚师犒劳,但
《史记.封禅书》:“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者七十余人,龙乃上去。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坠,坠黄帝之弓。百姓仰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
同“五车书”。元 董君瑞《哨遍.硬谒》套曲:“五车经典,七步文章,到处难兴贬,半纸虚名薄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