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冶非罪
《论语.公冶长》:“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南朝 梁皇侃疏引《论释》载:公冶长懂鸟语,将黄雀相互召呼“到清溪食肉”的讯息告诉走失儿子的老妪,老妪找到儿子时,儿子已死。冶长无端被怀疑杀人,入狱。后遂以“公冶非罪”称人无辜蒙冤或获罪。唐刘禹锡《送华阴尉张苕赴邕府使幕》诗:“公冶本非罪,潘郎一为民。”
【典源】《论语·公冶长》:“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南朝梁·皇侃《义疏》 曰:“别有一书名为《论释》,云:公冶长从卫还鲁,行至二界上,闻鸟相呼往清溪食死人肉。须臾见一老妪当道而哭,冶长问之,妪曰:‘儿前日出行,于今不反,当是已死,亡不知所在。’冶长曰:‘向闻鸟相呼往清溪食肉,恐是妪儿也。’妪往看,即得其儿也,已死。妪即告村司,村司问妪从何得知之,妪曰:‘见冶长道如此。’村官曰:‘冶长不杀人。何缘知之?’因录冶长付狱。主问:‘冶长何以杀人?’冶长曰:‘解鸟语,不杀人。’主曰:‘当试之,若必解鸟语,便相放也,若不解,当令偿死。’驻冶长在狱六十日。卒日有雀子缘狱栅上,相呼啧啧(jue), 冶长含笑。 吏启主:‘冶长笑雀语,是似解鸟语。’主教问冶长,雀何所道而笑之? 冶长曰:‘雀鸣啧啧, 白莲水边有车翻覆黍粟, 牡牛折角,收敛不尽,相呼往啄。’狱主未信,遣人往看,果如其言。后又解猪及燕语屡验,于是得放。”
【今译】 孔子说公冶长,“可以把女儿嫁给他为妻。虽然他曾被关入牢狱,但并没有罪。”便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皇侃《义疏》说:“有一部书名为《论释》,里面讲: 公冶长从卫国返回鲁国,走到两国边界处,听见鸟互相招呼往清溪食死人肉。不一会见一位老婆婆在路上哭,冶长问她,老婆婆说:‘我儿子前日出门,至今未回来,恐怕已死了,不知他在什么地方。’冶长说:‘我刚才听到鸟相呼往清溪食肉,恐怕是您的儿子吧。’老婆婆去看,果然发现她儿子的尸体。老婆婆报告了村中官吏,村官问老婆婆从哪儿知道的,老婆婆说:‘是公冶长说的。’村官说‘冶长不杀人,怎么会知道?’于是将公冶长逮捕入狱。狱吏问:‘冶长你为什么杀人?’冶长说:‘我懂鸟语,没杀人。’狱吏说:‘试试你,如果真的懂鸟语,就放了你,如果不懂,你就要偿命。’将冶长囚在狱中六十天。后有一天有麻雀停在监狱的栅上,互相唧唧喳喳地叫,冶长听了面带微笑,狱卒去报告狱吏:‘冶长听了雀语发笑,好象是懂得鸟语。’狱吏教去问冶长,听到麻雀讲什么了而发笑?冶长说:‘麻雀唧唧喳喳,说白莲水边有装粮食的车翻了,公牛把角折断,粮食收拾不尽,招呼去吃。’狱吏不信,派人去看,果然如此。后冶长又听懂了猪和燕的言语,于是被释放。”
【释义】 后以此典形容无辜蒙冤或入狱。
【典形】 翻车粟、覆车粟、公冶非罪、公冶罪、黄雀语、冶长非罪、冶长无罪、通鸟语、冶长空得罪。
【示例】
〔翻车粟〕 唐·孟郊《黄雀吟》:“莫觑翻车粟,觑翻罪有因。”
〔覆车粟〕 唐·李白 《空城雀》:“耻涉太行险,羞营覆车粟。”
〔公冶非罪〕 唐·刘禹锡《送华阴尉张苕赴邕府使幕》:“公冶本非罪,潘郎一为民。”
〔公冶罪〕 宋·苏舜钦《寒夜十六韵答子履见寄》:“谁知公冶罪,众笑伯龙贫。”
〔黄雀语〕 唐·沈佺期《狱中燕》:“不如黄雀语,能雪冶长猜。”
〔冶长非罪〕 唐·骆宾王 《畴昔篇》:“冶长非罪曾缧絏,长孺然灰也经溺。”
〔冶长无罪〕 清·孔尚任《桃花扇》:“为甚的冶长无罪拘皋陶,俺怎肯祸兴党锢推又敲。”
【词语公冶非罪】 成语:公冶非罪汉语词典:公冶非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