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剑
《后汉书.王烈传》:“王烈字彦方,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书一端。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途而返,或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后汉王烈以义行著称,他曾对一个盗牛的人施以感化。盗牛人后改恶从善,在路上见到一柄丢失的宝剑,竟守剑不去,以待失主认领。后因用为咏德化之典。
明.萧良有《龙文鞭影》卷四:“易操守剑,归罪遗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