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斧头柄。周制斧柄长三尺,宽三寸。则:法则,样板。 指手持斧头砍取制斧柄的材料,其取材的样板就是手中所握之斧柄,不必远求。语出《诗.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礼记.中庸》:“《诗》云
《庄子.天道》:“(齐)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扁,是齐国匠人的名字)斫轮于堂下,……轮扁曰:‘臣也以臣之事观之。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甘,乐),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
源见“撰杖捧履”。指执教授徒。唐杨炯《从弟去盈墓志铭》:“自摄齐东序,撰杖西胶,推宰我之能言,贵颜回之有德。”清曾国藩《〈欧阳生文集〉序》:“昔时姚先生撰杖都讲之所,今为犬羊窟宅,深固而不可拔。”【词
参见“指鹿为马”。
《礼记.杂记上》:“诸侯行而死于馆,则其复如于其国;如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大夫士死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孔颖达疏:“如,若也;道,路也。谓若诸侯在道路死,则复魄与本国异也
《吕氏春秋.去私》(卷一):“墨者有钜子腹䵍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䵍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
参见:六朝金粉见“六朝金粉”。《群音类选·〈靺鞨记·赏月遇恶〉》:“且乐平生,尘寰事,几变更,~飞灰冷。”【词语六朝脂粉】 成语:六朝脂粉汉语大词典:六朝脂粉
《商君书.修权》:“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因以“民蠹”指对人民有害的人。《宋书.始安王休仁传》:“休祐吞嚼聚敛……既每为民蠹,不可复全。”明张居正《赠袁太守入觐奏绩序》之一:“凡俗之害
《尚书.周书.金滕》:“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诒王,名之曰《鸱鸮》,王未敢诮
同“石上三生”。清宣鼎《夜雨秋灯录.麻风女邱丽玉》:“今得红丝牵引,文星惠临,是真石证三生,愿即日奉为箕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