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
汉.刘向《列女传.楚老莱妻》:“莱子逃世耕于蒙山之阳,葭墙蓬室,木床蓍席,衣缊食菽,垦山播种……楚王驾至老莱之门。老莱方织畚。王曰:‘寡人愚陋,独守宗庙,愿先生幸临之。’……老莱子曰:‘诺。’……妻曰
源见“不疑诬金”。称人受诬蒙冤。清唐孙华《哭姜编修西溟》诗:“比邻窃斧真无罪,同舍持金别有郎。”
源见“家鸡野雉”。喻贱近贵远,喜爱他人的书法技艺。宋陈师道《送孝忠》诗之一:“未须怜野鹜,家法付宣城。”
同“王乔控鹤”。清孙枝蔚《善哉行》:“仙人王乔,奉鹤相迎。”
《宋书》卷五十四《羊玄保传》附《褚胤传》:“吴郡褚胤,年七岁,入高品。及长,冠绝当时。胤父荣期与藏质同逆,胤应从诛,何尚之请曰:‘胤奕棋之妙,超古冠今。……特乞与其微命,使异术不绝。’不许。时人痛惜之
源见“朽木不可雕”。借指不堪造就之庸才。宋苏轼《次韵张甥棠美昼眠》:“宰我粪墙讥敢避,孝先经笥谑兼忘。”
《易.家人》:“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后因以“家君”称父亲。《后汉书.汝南袁隗妻传》:“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诉。家君获此,固其宜耳。”南朝 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德行》:“
同“颜回箪瓢”。北周庾信《拟连珠》之四十:“是以颜回瓢饮,贤庆封之玉杯。”
让人感到安闲舒适的地方。宋代陶穀《清异录》;“韩熙载家过纵姬侍,第侧建横窗,络以丝绳,为观玩(一作“觇”)之地。初惟市物,后或调戏赠与,所欲如意。时人目为‘自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