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作官刑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有禄位的官员,犯了过错,则罚以鞭刑。语出《书.舜典》:“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孙星衍注疏:“庶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也。”《三国志.魏志.明帝纪》:“鞭作官刑,所以纠慢怠也。”
形容可贵。意为虽万金之价,也不出让。宋代辛弃疾《菩萨蛮.赠张医道服为别,且令餽河豚》词:“万金不换囊中术,上医元自能医国。”《渊鉴类函》卷二〇五引成老相《墨经》:“凡墨日日用之,一岁才减半分,如是者万
源见“月下老人”。指姻缘簿。元 柯丹丘《荆钗记.启媒》:“人间未结前生契,天上先成月下书。”【词语月下书】 汉语大词典:月下书
同“泪洒西州”。金元好问《都运李丈哀挽》诗:“西州正有花千树,泪尽羊昙醉后衣。”
《晋书.刘琨传》:“时征虏将军石崇河南金谷涧中有别庐,冠绝时辈,引致宾客,日以赋诗。琨预其间,文咏颇为当时所许。秘书监贾谧参管朝政,京师人士无不倾心。石崇、欧阳建、陆机、陆云之徒,并以文才降节事谧,琨
同“鼎折覆?”。梁启超《中国立国大方针》:“如吾子言,几欲举全国命脉托诸此辈,一旦鼎折?覆,后事云胡可问?”
为时还不算晚。语出《战国策.楚策四》:“臣闻鄙语曰:‘见兔而颐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元.王子一《误入桃源》一折:“可惜刘阮二人尘缘未断,终有思归之心,那时节我再度他,未为晚也。”明.
唐.姚思廉《梁书.皇后传.太祖张皇后》:“初,后尝于室内,忽见庭前昌蒲生花,光彩照灼,非世中所有。后惊视,谓侍者曰:‘汝见不?’对曰:‘不见。’后曰:‘尝闻见者当富贵。’因遽取吞之。是月产高祖。”高祖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故以四时归乡里,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绝宾客往来之望。然不能得如意。”魏武帝曹操有一段时间曾去官离职,他
《楚辞.卜居》:“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尺比寸长,但和更长的东西相比就显得短些;寸比尺短,但和更短的东西相比就显得长些。后以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喻指人或
犹循名责实。三国 魏 傅嘏《难刘劭考课法论》:“夫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务本也;纠励成规,所以治末也。”见“循名责实”。三国魏·傅嘏《难刘劭考课法论》:“夫建官均职,清理民物,所以务本也;~,纠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