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府
①唐渤海置,治所在伊州(今黑龙江省密山市东南临湖村)。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穆棱河中下游、兴凯湖及俄罗斯诺沃卡恰林斯克一带。辽废。
②北宋宣和元年(1119)改郓州置,属京东西路。治所在须城县(今山东东平县西南州城镇)。辖今山东东平、汶上、肥城、平阴、东阿、阳谷、梁山等市县地。元改东平路。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复改东平府,明洪武七年(1374)降为东平州。
(1)渤海国置,治伊州(今黑龙江密山市东南临湖村)。辖境约今黑龙江省宝清、饶河县一线以南,饶河以西,穆棱市及以北,林口县、七台河市一线以东区域,及兴凯湖南部以西俄罗斯地。辽废。(2)北宋宣和元年(1119年)改郓州置,治须城县(今山东东平县州城镇)。辖境约当今山东省汶上、平阴、东平、梁山、肥城、阳谷、东阿等县市地。元至元九年(1272年)升为路。朱元璋吴元年(1367年)复改为府。明洪武七年(1374年)降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