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广
①总督名。明景泰三年(1452)置,成化元年(1465)兼广东、广西巡抚,驻梧州府(治今广西梧州市)。嘉靖四十五年(1566)总督只兼巡广西,驻肇庆府(治今广东肇庆市)。隆庆三年(1569)又置广西巡抚,除兼职。四年,罢广东巡抚,改为提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万历三年(1575)仍改总督,加带管盐法。清顺治元年(1644)置广东总督,驻广州府(治今广州市),兼辖广西。十二年,徙治梧州府。康熙二年(1663)别置广西总督,总督移驻廉州府(治今广西合浦县)。三年,复合为一,移驻肇庆府。后或分或合,十二年仍为两广总督。民国废。
②地区名。又作二广。即今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宋史·哲宗纪》:元祐七年(1092),“罢二广铸折钱”。《元史·世祖九》:至元十九年(1282),“诏两广、福建五品以下官,从行省就便铨注”。
地区名。广东、广西的合称。与“两粤”同义。宋分岭南道为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合称“两广”。《宋史·宁宗纪》:开禧三年(1207年)五月戊寅,“用四川宣抚司奏:吴曦党人张伸之等一十六人除名,编配两广及湖南诸州”。元广东、广西各置宣慰使司等官,亦通称“两广”。《元史·世祖纪》:至元二十年(1283年)二月戊子,“定两广、四川戍军二、三年一更”。明、清置两广总督。“两广”一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