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县
秦置,属会稽郡。治所即今浙江余姚市姚江北岸。据《越绝书》卷8载:“越人谓盐曰余。”余姚乃古越语地名。《史记·五帝本纪》 正义:“顾野王云,舜后支庶所封之地。舜,姚姓,故云余姚。”显系出于附会。《水经·沔水注》:“因句余山以名县。”亦不确。隋开皇九年(589)省。唐武德四年(621)复置,为姚州治,七年(624)后属越州。南宋初属绍兴府。元属绍兴路,元贞元年(1295)改为余姚州。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余姚县,属绍兴府。嘉靖三十六年(1557)因倭患,在姚江南岸建新城,以通济桥相连,县治遂扩展至姚江南、北两岸。民国初属浙江会稽道。1927年直属浙江省。1985年改设余姚市。
古旧县名。西汉置,治今浙江省余姚市余姚镇。属会稽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入句章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属越州。南宋属绍兴府。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余姚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复降为县。1985年撤销,改设余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