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刺史部
汉元封五年(前106),除京师附近七郡外,分境内为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与交趾、朔方十三区,各置刺史一人,称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亦称“十三州”。至征(延)和四年(前89)又以京师附近七郡设置司隶校尉部,性质略同刺史部。东汉时朔方并入并州,交趾改称交州,加上司隶校尉部仍合称十三部或十三州。
西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加强中央集权,除京师附近三辅、三河及弘农七郡外,将全国一百零几个郡国分为豫州、兖州、青州、徐州、冀州、幽州、并州、凉州、益州、荆州、扬州与交趾、朔方十三刺史部,简称十三部,也称十三州。每部置一刺史,巡察境内官吏和强宗豪右。征和四年(前89年),又以京师附近七郡置司隶校尉部,性质略同刺史部。东汉初省朔方并入并州,改交趾称交州,合司隶校尉部仍称十三部或十三州。但性质已逐渐由监察区向郡、国以上一级行政区划转化,并设有固定治所。
十三刺史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