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剑州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 (979) 置,治所在剑浦县 (今福建南平市)。《寰宇记》 卷100南剑州: 本剑州,“以西 (利州路) 有剑州,此故名为南剑州”。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三明、将乐、顺昌、沙县、尤溪、永安、大田等市县地。元至元十五年 (1278) 升为南剑路。以产银和茶著名,宋时有银场十多处及茶焙五处。
本剑州,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西(利州路)有剑州故名为南剑州。治剑浦县(今福建南平市)。属福建路。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三明、将乐、顺昌、沙县、尤溪、永安、大田等市县地。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升为南剑路。以产银和茶著名,宋时有银场十多处及茶焙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