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隶校尉部
①简称司隶。西汉征和四年(前89)置,掌京畿七郡捕督奸猾,察举百官以下犯法者。无固定治所。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北,陇县、彬县、黄陵、洛川、宜川以南,山西永和、汾西以南,霍州、沁水、阳城以西和河南安阳、新乡、中牟以西,新郑、汝阳、西峡以北地区。东汉建武十一年(35),降司隶校尉部为十三部之一,成为一级行政区,治所在雒阳县(今河南洛阳市东北)。西晋改为司州。
②前秦置,治所在长安县(今陕西长安县西北十三里)。后秦因之,后废。
简称司隶。西汉征和四年(前89年)置,掌京畿七郡捕督奸猾,察举百官以下犯法者。辖境相当今陕西省秦岭以北,陇县、彬县、黄陵、洛川、宜川以南;山西省永和、汾西以南,霍州、沁水、阳城以西和河南省安阳、新乡、中牟以西,新郑、汝阳、西峡以北地区。东汉成为行政区,治雒阳县(今洛阳市东北)。西晋改为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