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 )置, 属合浦郡。治所在今广西浦北县南旧州村。东汉为合浦郡治。唐为廉州治。北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废入石康县。咸平元年(998)复置,移治今合浦县(廉州镇)。元为廉州路治。明洪武七年(1374)废。十四年(1381)复置,为廉州府治。民国初属广东钦廉道。1928年直属广东省。1952年划归广西省。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濒临北部湾,东接广东省。属北海市。面积 2380 平方千米。人口92.8万。辖13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廉州镇。因地处江河汇集于海的地方,故名。西汉置合浦县,为合浦郡治;故治在今县北。南朝宋置临漳、百梁、安昌诸郡,齐临漳郡治漳平县,百梁郡治百梁县,安昌郡治武桑县,俱梁、陈间废。陈置大廉县。隋开皇初合浦郡废。大业初省大廉县入龙苏县,改禄州为合浦郡。唐武德五年(622年)改合浦郡为越州,治合浦县;置大廉县。贞观六年(632年)析合浦县置珠池、安昌等县;八年改越州为廉州,十二年废珠池、安昌县入合浦县。南汉置常乐州及博电、零渌(绿)、盐场三县。北宋开宝五年(972年)移廉州治长沙场,废常乐州,以博电、零渌(绿)、盐场三县并为石康县,属廉州;又废大廉县入合浦县。太平兴国八年(983年)省廉州与合浦县入石康县,置太平军,治石康县。咸平元年(998年)复置廉州,治合浦县;石康为州属县。元改廉州为廉州路。明改为廉州府。成化八年(1472年)废石康县入合浦县,隶广东省。1906年隶廉钦道,1911年属钦廉军政府,1914年复隶钦廉道。1920年直隶广东省。1949年隶广东省南路专区。1950年属广东省钦廉专区。1952年隶广西省钦州专区。1955年隶广东省合浦专区,1959年属广东湛江专区。1965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专区,1971年属钦州地区。1987年属北海市。地处南流江河海三角洲及沿海台地、丘陵地带,平坦开阔。南流江贯境于西南入海。属北热带和南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以稻、甘蔗、黄红麻、花生、木薯、香蕉为主。矿产有石膏、铝土、钛铁、石英、独居石、金、石灰石等。工业有制糖、水泥、食品、工艺美术、爆竹、造船、皮革、机械、纺织、化工等。钦北铁路经此并设站。桂海高速公路经此、209、325国道交会经此。航运通北部湾各港口。古迹名胜有海角亭、东坡亭、东山寺、孔庙、惠爱桥、文昌塔、魁星楼、大士阁及星岛湖(洪潮江水库)旅游度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