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京
①唐至德二载(757),以蜀郡为成都府,建南京;凤翔郡(治今陕西凤翔县)为府,建西京;改西京京兆府(治今西安市西北)为中京,与北京太原府、东京河南府(治今河南洛阳市)合称五京。上元元年(760)成都府去南京称号,与东京河南府合为四京。《资治通鉴》:唐上元二年(761),“停京兆、河南、太原、凤翔四京”之号。
②宋都开封,初沿袭五代旧制,以开封府为东京,河南府为西京;大中祥符七年(1014)增建应天府为南京,庆历二年(1042)又增建大名府为北京,合称四京。
(1)唐至德二载(757年),以蜀郡为成都府,建南京;凤翔郡为府,建西京;改西京京兆府为中京,与北京太原府、东京河南府合称五京。上元元年(760年),成都府去南京之号,与东京河南府合为四京。《资治通鉴》:上元二年,“停京兆、河南、太原、凤翔四京”之号。(2)北宋都开封府(今河南开封市),初沿袭五代旧制,以开封府为东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市)为西京,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增建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市南)为南京,庆历二年(1042年)增建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县东北)为北京,合称四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