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县
①唐贞观七年(633)置,属龚州。治所在今广西平南县东北七十五里同和镇大旺圩。北宋开宝五年(972)废入平南县。
②辽重熙十七年(1048)置,为大同府治。治所即今山西大同市。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为大同路治。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大同府治。民国初为雁门道治。1928年直属山西省。1949年改属察哈尔省,1952年复属山西省。1971年移治西坪镇(即今大同县)。
(1)古县名。唐贞观七年(633年)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东北。属龚州。北宋开宝五年(972年)废。(2)今县名。在山西省东北部、桑干河中上游两岸。属大同市。面积1467平方千米。人口16.6万。辖3镇、7乡。县人民政府驻西坪镇。秦置平城县,治今大同市东北古城,属雁门郡。西汉为雁门郡东部都尉治。东汉建安末年废。北魏复置平城县,天兴元年(398年)拓跋珪自盛乐迁都平城,又为司州、代郡治;太和十九年(495年)改司州为恒州,治平城县;孝昌二年(526年)恒州陷废。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复置恒州,并置太平县。北周平齐,州郡并废,又于其地置恒安镇,改太平县为云中县,恒安镇属朔州云中县。隋改云中县为云内县,恒安镇属马邑郡云内县。唐武德六年(623年)复置恒州,贞观十四年(640年)改置云州及定襄县,后废;开元十八年(730年)复置云州及云中县(即今治)。辽重熙十三年(1044年)以云州为西京,升为大同府,为西京道治。大同为辽之陪都,重熙十七年析云中县置大同县,同为府治。金为西京路治。蒙古至元二年(1265年)废云中县入大同县。元至元二十五年改西京大同府为大同路,治大同县。明初改大同路为大同府,治大同县,属山西省。清因之。1912年废大同府留县,属雁北道。1927年直属山西省。1937年分置东、西大同县。1949年并为大同县,属察哈尔省雁北专区。1952年属山西省雁北区。1954年大同、怀仁二县并称大仁县。1958年大仁县并入大同市。1960年又分置古城、怀仁、云冈三区,大同县称古城区。1965年恢复大同县,属大同市;同年再属雁北专区。1967年属雁北地区。1971年县人民政府由大同市迁至今址。1993年属大同市。地处大同盆地西部。桑干河、御河、坊城河流经境内。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农产以玉米、谷子、小麦、马铃薯、豆类、油料作物为主。矿产有煤、铁、磷、铝土、黑矾、石英、石灰石、萤石等。工业有煤炭、冶金、建材、机械、化工等。大秦、京包铁路、109国道、大浑公路经过县境。名胜古迹有马铺山、碧霞宫、肖家窑汉墓群、吉家庄新石器时代遗址、大同火山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