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浦镇
清置,属长兴县,即今浙江长兴县北二十四里夹浦镇。同治《长兴县志》卷1:夹浦镇“在县北二十七里,为三十四溇港之一。北接荆溪,南达乌程, 自皋塘镇废而贾舶渔艘皆舣于此”。
在浙江省长兴县东北部,东濒太湖。面积66.3平方千米。人口2.7万。镇人民政府驻夹浦,人口 3120。地处乌溪、环沉港汇入太湖处,故名。1950年为乡,1958年属鼎新公社。1961年析置夹浦公社,1983年复乡,1992年置镇。主产稻,特产杨梅、槜李和太湖银鱼、鲚鱼、白虾。轻纺、印染业久负盛名,并有耐火材料等厂。为长兴县轻纺工业基地,有浙北轻纺城。104国道经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