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郡
①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置,治所在巨鹿县(今河北平乡县西南平乡镇)。辖境相当今河北白洋淀、文安洼以南,南运河以西,高阳、宁晋、任县以东,平乡及山东临清以北地。汉缩小至今滹沱河以南、平乡以北,柏乡以东,辛集、新河以西地。东汉移治廮陶县(今宁晋县西南)。晋改为巨鹿国。北魏仍复为郡,永安中分为二:一属定州,治所在曲阳县(今河北晋州市西), 隋废;一属殷州,治所在廮遥县(今宁晋县),北齐废。唐天宝、至德时又曾改邢州为巨鹿郡。
②东魏置,属定州。北齐治所在高城县(今河北藁城县西北二十八里丘头镇)。北周辖境相当今河北藁城、晋州、束鹿、深州等市县地。隋开皇初废。义宁元年(617)复置,治槀城县(今藁城市)。唐武德元年(618)改为廉州。
③唐天宝元年(742)改邢州置,治所在龙冈县(今河北邢台市)。辖境相当今河北巨鹿、广宗县以西, 泜河以南,沙河以北地区。乾元元年(758)复为邢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