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都督府
唐武德四年(621)于广州(今广东广州市)置总管府,七年(624)改为都督府,贞观时辖境相当今广东郁南、罗定等市县以东,怀集、乐昌、南雄等县以南和广西岑溪县地。后桂、容、邕、安南(交州)四府皆隶广府都督统摄,称岭南五府经略使。至德后演变为节度使。
唐都督府之一。武德四年(621年)于广州置总管府。七年改为都督府。贞观时督广、韶、端、康、封等十四州,辖境相当今广东省郁南、罗定等县市以东,怀集、乐昌、南雄等市县以南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地。后桂、容、邕、安南(交州)四府皆隶其统辖,称五府经略使,辖境扩为今广东、广西大部,云南南盘江以南及越南北部地区。至德后演变为方镇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