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
1913年改库车州置,属新疆阿克苏道。治所即今新疆库车县。库车乃龟兹之异译。1930年属阿克苏行政区,后直属新疆省。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中部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属阿克苏地区。面积1.54万平方千米。人口40.6万。辖9镇、6乡。县人民政府驻库车镇。古称龟兹,是“丝绸之路”北道上的名城。历史上曾是汉代西域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库车自汉、唐至宋,称龟兹。因语音变转之故,《新唐书》有两种写法,一写“丘慈”,一写“屈兹”。《大唐西域记》写作“屈支”。十六国前秦、前凉、后凉、西凉写作“屈茨”。南宋、金时称“曲先”。库车一名最早出自《元史》,《元史》西北地附录中有“库叉”的写法,音正与“库车”相合。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定名“库车”。库车系突厥语译音,按《回疆通志》一书解释,是“胡同”的意思。“因其地为南疆腹地之要街,故以此命名”。《今县释名》一书解释,谓此地有眢井。《汉书》记载库车是西域三十六国之一,汉代西域都护府设于此。东汉在此置长史。唐代安西都护府驻龟兹,下辖九州。五代至宋,西迁回鹘势力逐渐伸张至龟兹,称龟兹回鹘。元、明时期,龟兹属别失八里西部宣慰司辖,后改称亦力巴力。清初为准噶尔王朝统治,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攻克库车,设办事大臣,兼辖沙雅县。光绪八年(1882年)设库车直隶厅(内辖沙雅县、新和县);二十八年改设库车直隶州,归属阿克苏道。1913年改设库车县。1949年属阿克苏专区,1970年属阿克苏地区。境内地形北高南低,北部山峰最高海拔为 4550 米,最低海拔923米。可分为北部天山山地、冲积扇形砾石戈壁地和南部冲积平原。主要河流有库车河(苏巴什河)、渭干河和塔里木河。属南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主产小麦、玉米、棉花,并产稻、大豆、啤酒花、油菜籽及各种水果。为自治区及地区粮棉畜生产的重点县之一。林木有新疆杨、银白杨、胡杨、旱柳、园冠榆、白椿等。矿产有煤、石油、天然气、铁、锰、铜、明矾、石膏等。工业有采矿、电力、森工、建材、食品、酿造、炼油、化工、纺织等。素有“歌舞之乡”、“瓜果之乡”的盛名。杏脯、紫羔皮、刀剪、地毯驰名中外。314、 217、 210国道和南疆铁路纵横县境。名胜古迹有库木吐拉石窟寺和大、小龙池。纪念地有林基路烈士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