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1949年8月当地解放后由新乡县析置,为平原省会。治所即今河南新乡市。1952年划属河南省。
在河南省北部、黄河北岸。面积8169平方千米(市辖区187平方千米)。人口556.7万(市辖区79.8万)。辖卫滨、红旗、凤泉、牧野4区和新乡、获嘉、封丘、延津、原阳、长垣6县,代管卫辉、辉县2县级市。市人民政府驻卫滨区。汉为汲县新中乡。《汉书·武帝纪》:元鼎六年(前111年),武帝将幸缑氏,“至汲新中乡”,即此。隋开皇六年(586年)置新乡县。1913年后历为豫北道、河北道、晋冀鲁豫新乡专员公署驻地。1949年析置新乡市,为平原省省会。1952年为河南省辖市。1958年降为县级市,为新乡专区驻地。1974年升为地级市。1978年复降为县级市,属新乡地区。1982年再升为地级市。1983年新乡地区的新乡、汲县2县划入。1986年新乡地区撤销,将辉县、获嘉、原阳、延津、封丘5县划入。1988年汲县改设卫辉市;辉县改设辉县市。地处太行山低山丘陵、山前平原和黄卫冲积平原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黄河流经南部边缘,卫河、人民胜利渠、共产主义渠、天然渠、文岩渠流经境内。属南温带半干旱气候。农产有小麦、玉米、稻、棉花、花生等,特产金银花、薄荷。矿产有煤、铜、石灰石、白垩土、大理石、重晶石、铁、花岗石等。工业有家电、化纤、制药、农机等行业。京广、新焦、新兖铁路在市区交会,新长、新原、新辉3条地方铁路贯通境内,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和郑滑、辉焦、新济、新孟、新范、郑滑、新长等公路经过市境。古迹有潞王坟、东岳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