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镇
清置,属安吉县。即今浙江安吉县北梅溪镇。《吴兴掌故集》 卷13: “安吉之梅溪以梅得名。”1951年至1958年安吉县治此。
(1)在浙江省安吉县东北部,邻长兴县。面积61.6平方千米。人口3.6万。镇人民政府驻梅溪,人口1.3万。以溪得名。唐代设镇,明设税课局、河泊所,清乾隆间设县丞厅、建便民仓。民国期间曾名紫梅镇,1951—1958年县人民政府驻此。1958年改为公社,1962年复置镇。产稻、茶叶、蚕茧。有纺织、印染、电力、建材等厂。商贸兴旺,附近农林副产多经此集散。为县北河运吞吐口。公路通县城。(2)在福建省闽清县中北部、梅溪北岸。面积144平方千米。人口2.1万。镇人民政府驻上埔。以梅溪得名。1950年设梅溪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置镇。产稻、甘薯、柚、橄榄。有纸箱、农机、味精、化工等厂和采石场。建有水电站。县气象站设此。外福铁路经此。(3)在湖南省祁阳县东部。面积62平方千米。人口2.7万。镇人民政府驻梅溪,人口1450。此处有小溪,昔溪畔多梅树,得名梅溪。1950年设梅溪乡,1958年后改公社,1984年复乡。1995年楼梯乡并入置镇。主产稻,并产甘薯、茶叶、花生、药材。有养鹿场。有采石、草席等厂。设有圩场。祁羊公路经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