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1949年6月当地解放后由榆林县城区析置,治所即今陕西榆林市。1950年撤市改县。1988年复设榆林市。
在陕西省榆林市中北部,西北和内蒙古自治区接壤。面积4.36万平方千米(市辖区7053平方千米)。人口333.5万(市辖区44.1万)。辖榆阳区和神木、府谷、横山、靖边、绥德、米脂、定边、佳县、吴堡、清涧、子洲11县。市人民政府驻榆阳区。战国魏于今市东南无定河北岸鱼河堡置肤施县,秦昭王三年(前304年)于县置上郡。西汉于市区北设龟兹县,以处龟兹降人得名,属上郡;于市区东北设鸿门县,因有鸿门亭,故名,属西河郡。东汉废鸿门县,永和五年(140年),上郡和肤施、龟兹二县弃废。北魏于境内设革融县,属化政郡。北周初废革融县,保定二年(562年)在东部建安堡南置开光县并兼为开光郡治。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开光郡,大业九年(613年)在西部升德静镇为德静县。西夏废县。金末后为米脂县地。明永乐初置榆林寨,成化七年(1471年)于今址设榆林卫。清雍正二年(1724年)撤销榆林卫,省入绥德;八年以双山、常乐、保宁、归德、鱼河五堡地设榆林县,兼为榆林府治。1913年废府兼为陕北道治。1914年为榆林道治。1920年移道治于肤施县(今延安市)。1928年直属陕西省。1946年于镇川堡设陕甘宁边区镇川县,1949年改称榆林县,并移治鱼河堡。1949年于今市区设榆林市,属榆林分区。1950年省榆林市入榆林县并移治今市区,属榆林专区。1958年省横山县部分地并入。1961年原区域划出复设横山县。1969年属榆林地区。1988年以县改市(县级)。1999年榆林地区和县级榆林市撤销,改设地级榆林市,原县级榆林市改设榆阳区;原榆林地区所属的清涧、绥德、神木、佳县、府谷、子洲、靖如、横山、米脂、吴堡、定边11县划入。地处黄土高原北部、毛乌苏沙漠边缘地区。是陕西省植树造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的重点地区之一。无定河、窟野河、秃尾河等为黄河支流。属南温带干旱气候和中温带干旱气候过渡地区。农产以谷子、糜子、土豆、玉米、高粱为主。矿产有煤炭、耐火黏土、石膏等。有神府煤田。工业有煤炭、机械、电力、建材、毛纺、皮革、化工、制药等,以毛毯、地毯著称。西包、太榆、银榆等公路经此,并有民航定期航班。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胜古迹有青云山、红石峡和新明楼、戴兴寺、镇北台和神木杨家城、府谷昊天宫、佳县白云山庙、米脂盘龙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