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县
①西汉置,属汉中郡。治所在今湖北竹山县西北。东汉废。三国魏复置,属上庸郡。南朝梁废。唐武德元年 (618) 复置,属房州。贞观十年(636) 废。
②隋开皇九年 (589) 平陈后改临沅县置,为朗州治。治所即今湖南常德市。大业初为武陵郡治。唐仍为朗州治。宋为鼎州治,后为常德府治。南宋建炎四年 (1130) 县人钟相起义于此。元为常德路治。明为常德府治。1913年改名常德县。
(1)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湖北省竹山县西北。属汉中郡。东汉初废。三国魏复置,属上庸郡。南朝梁废。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属房州。贞观十年(636年)又废。(2)古旧县名。隋开皇九年(589年)并临沅、沅南、汉寿三县置,治今湖南省常德市。为朗州治。大业初为武陵郡治。唐为朗州治。北宋为鼎州治。乾道后为常德府治。元为常德路治。明、清为常德府治。1913年裁府留县,以府名为县名,改名常德县。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县人钟相起义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