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州
①南朝梁置,治所在沛县 (今安徽天长市西北石梁镇)。陈废。
②北魏神䴥三年 (430) 置, 治所在临泾县 (今甘肃镇原县东南)。后移治安定郡安定县 (今甘肃泾川县北五里)。《元和志》 卷3泾州: “因 (泾) 水为名。” 辖境相当今甘肃泾川、崇信、平凉、华亭、灵台及陕西彬县、旬邑、永寿,宁夏泾源等县市地。隋开皇初郡废,大业三年 (607) 改为安定郡。唐初复名泾州,仍治安定县。天宝元年 (742) 改为安定郡。至德元年 (756) 又改名保定郡,并改县为保定县。乾元元年 (758) 复改为泾州。金改泾川县。元复置泾州。明洪武三年 (1370) 省泾川县入州,移今泾川县治,属平凉府。清升为直隶州。1913年降为泾县。
北魏神䴥三年(430年)置,治临泾县(今镇原县东南)。取泾水(今泾河)为名。辖区约今甘肃省泾源、平凉、华亭、崇信、泾川、灵台,陕西省彬县、旬邑、永寿等市县及甘肃省镇原县部分地区。后移治安定县(唐改为保定县,金改为泾川县。今泾川县北泾河北岸,明移今治)。隋大业三年(607年)改为安定郡。唐初复为泾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为安定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泾州。辖区缩小,约今甘肃省镇原、泾川、灵台等县地。广德元年(763年)地入吐蕃。大历三年(768年)复置。为泾原节度使治。北宋属秦凤路。金属庆原路。元属陕西行省。明初省泾川县入州,属平凉府。清属甘肃省。1913年废,改本州为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