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
①隋开皇九年 (589) 改豫章郡置,治所在豫章县 (今江西南昌市西)。《元和志》 卷28: 洪州“因洪崖井为名”。大业二年 (606) 复为豫章郡。唐武德五年 (622) 又改为洪州。贞观中,徙治今南昌市。天宝元年 (742) 再改为豫章郡,乾元元年(758) 复为洪州,为江南西道治。宝应元年 (762)州治改名钟陵县,贞元中复改名南昌县。唐时辖境东起今江西永修、南昌、进贤诸县,西有铜鼓、修水等县,南至上高、万载县,北至武宁县。五代南唐升为南昌府。北宋复为洪州。太平兴国六年 (981) 后,以南昌、新建二县 (今江西南昌市) 为治所。南宋隆兴三年 (1165) 升为隆兴府。
②唐贞观三年 (629) 以处降党项置,为羁縻州,属松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马尔康县东。七年(633) 改为彭州。
③西夏升洪门镇置,治所在今陕西靖边县西南。元废。
④即洪州泊里长官司。在今贵州黎平县东南洪州镇。
(1)隋开皇九年(589年)置,因州治内有洪崖井得名。治豫章县(唐宝应初改为钟陵县,贞元中改名南昌县,即今江西南昌市)。大业三年(607年)改为豫章郡,唐武德五年(622年)复为洪州。辖境相当今江西省修水、锦江、潦水等流域和赣江、抚河下游地。天宝元年(742年)复改豫章郡,乾元元年(758年)仍为洪州。五代南唐交泰元年(958年)升为南昌府,北宋初复为洪州,辖境缩小。南宋隆兴元年(1163年)升为隆兴府。州境水陆四通,沃野垦辟,有鱼稻之饶,唐时有东南都会之誉。江南西道观察使、镇南军节度使先后治此。南唐末曾建为南都。宋为江南西路治。(2)西夏升洪门镇置,治今陕西省靖边县西南。辖境相当今陕西省靖边县西南部。元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