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特区
1945年8月淄川、博山两城解放后置,属鲁中行政区。驻博山城 (今山东淄博市西南博山区)。辖淄川、博山两县及博山市。因战争几经废置。1948年复设,属鲁中南行政区。辖淄川、博山两县,张店、周村两市和博城、黑山、原山三区。1949年7月与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工矿部合并,成立淄博工矿特区。1950年11月由原博山市、淄川县及洪山矿区合并设淄博市,原张店、周村二市合并设张周市。
山东解放区设。1945年8月淄川、博山二城第二次解放后置(地级),治博山城(今山东淄博市博山区),辖淄川、博山二县和博山市,9月底裁撤。1946年1月,再次成立淄博特区,专署仍驻博山城。同年7月特区裁撤。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又置淄博特区,仍驻博山城,辖淄川、博山二县,张店、周村二市和博城、黑山、原山三区。1949年7月与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工矿部合并,成立淄博工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