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
①三国魏置,属新城郡。治所在今湖北神农架林区东南。后改秭归县。西晋太康二年 (281)复为绥阳县。西魏为绥州治。隋开皇初废。
②隋大业七年 (611) 置,属明阳郡。治所在今贵州凤冈县北绥阳镇。《元和志》 卷30绥阳县: “绥阳山,在县北二十九里。县以为名。” 唐贞观十二年(638) 移治今凤冈县,为夷州治。唐末废。北宋大观中复置,为承州治。宣和三年 (1121) 州废,以县属珍州。南宋咸淳末废。明万历二十九年 (1601) 复置,属四川遵义府。治所即今绥阳县。清雍正六年(1728) 遵义府改属贵州。民国初属贵州黔中道。1920年直属贵州省。
(1)古县名。三国魏置,治今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东南。属新城郡。后改为秭归县。西晋太康二年(281年)复置。西魏属绥州,隋初废。(2)旧县名。1939年由东宁、穆棱两县析置,治绥阳(今黑龙江绥芬河市西绥阳镇)。1945年当地解放,仍名绥阳县。1948年撤销,并入东宁县。(3)今县名。在贵州省北部。属遵义市。面积2545平方千米。人口49.8万。辖12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洋川镇。隋大业七年(611年)始置绥阳县,治今凤冈县西。《元和郡县志》夷州绥阳县:“绥阳山,在县北二十九里。县以为名。”唐贞观十二年(638年)初移今凤冈县治。元废。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分真州长官司地复置绥阳县,治今洋川镇,隶遵义军民府。1913年隶黔中道,1920年直属贵州省。1949年属遵义专区,1997年属遵义市。地处黔北山地南部,芙蓉江流经南部,入正安县。清溪河流经北部,注入芙蓉江。双龙河、洛安江、后水河(仁江)南流注入湘江。境内喀斯特地貌发育,最高点太白乡天门山海拔 1802 米。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保存有原生落叶、常绿阔叶混交、原始森林植被。产稻、玉米、小麦、油菜籽,并产花生、烤烟、茶叶。金银花、辣椒省内有名。有煤、硫铁、瓷土、钾、石膏等矿。有机械、化工、造纸、印刷、酿酒、水泥等厂。遵尖、桐石等公路纵横县境,绝大多数乡镇通汽车。名胜古迹有神仙洞、雅泉喷珠、卧龙山、胜水三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