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市镇
即今江西萍乡市西南六十五里草市。明置巡司于此。
(1)在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东北部,邻吉林省。面积152.5平方千米。人口1.5万。满族占53%。镇人民政府驻草市,人口 1930。清时因卖草集市得名。1950年设草市区,1958年改公社,1985年置镇。主产玉米、稻等。有皮革、农具等厂。沈吉铁路、202国道经此。(2)在湖南省衡东县东南部、湘江支流洣水与永乐江汇合处。面积69.6平方千米。人口3.1万。镇人民政府驻草市,人口 1630。历为衡东、安仁、攸县三县边境物资集散地。开初集市多草房,故名。1950年为南草乡,1952年置草市镇。1956年改乡,1958年改公社,1989年置镇。主产稻,盛产柑橘、花生、芝麻、大豆。白茅洲柑橘驰名。有农机、鞭炮、钨选等厂。公路通县城。洣水可通航。名胜古迹有灵山、中洲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