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
亦作荔蒲县。西汉置,属苍梧郡。治所在今广西荔浦县西南四十里青山乡。《元和志》 卷37荔浦县: “因荔水为名。” 三国吴属始安郡。南朝宋属始建国。齐复属始安郡。唐武德四年 (621) 为荔州治。贞观十二年 (638) 属桂州。南宋属静江府。元属静江路,迁治今荔浦县南。明属桂林府,景泰七年(1456) 迁治后山,即今荔浦县。弘治四年 (1491)改属平乐府。民国初属广西桂林道。1928年直属广西省。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属桂林市。面积 1759 平方千米。人口36.9万,壮族占11%。辖10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荔城镇。《元和郡县志》:荔浦县“因荔水为名”。西汉置荔浦县,属苍梧郡;故治在今县西四十里荔水北。三国吴增置建陵县,属苍梧郡。唐长庆元年(821年)改建陵县为修仁县,与荔浦县并属桂州。北宋熙宁四年(1071年)废修仁县入荔浦县,元丰元年(1078年)复置修仁县。南宋属静江府。元属静江路。明景泰七年(1456年)荔浦县治移今址,先后属桂林府、平乐府。清属平乐府。1913年属漓江道,1914年属桂林道。1949年属平乐专区,1952年撤修仁县并入荔浦等三县。1958年属桂林专区,1971年属桂林地区。1999年属桂林市。地处桂东北山地区中部,周围为山地环绕,呈盆地状,盆地以平地为主,间有喀斯特峰林及低丘。荔浦河、花篢河、马岭河、栗木河、大塘河流经境内。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农产以稻、玉米、薯类、花生、苎麻为主。特产“荔浦芋”。矿产有锰、铜、铁、铅、锌、铝土、重晶石等。工业有造纸、食品、罐头、皮革、建材、竹藤编织、饮料、酿酒等。323、321国道过境。名胜古迹有荔浦塔、马岭古墓群、花篢古墓群、陈嘉墓及鹅翎寺、丰鱼岩、银子岩、大江水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