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县
三国吴宝鼎二年 (267) 析宜春县置,属安成郡。治所在今江西萍乡市东四十里芦溪镇西南古岗。《元和志》 卷28: 萍乡县 “以地多生萍草,因以为名”。隋属宜春郡,徙治今萍乡市。唐属袁州。元元贞元年 (1295) 升为萍乡州。明洪武二年(1369) 复为县,属袁州府。民国初属江西庐陵道。1926年直属江西省。1960年改设萍乡市。县境盛产煤。
古旧县名。三国吴宝鼎二年(267年)析宜春县置,治今江西省芦溪县芦溪镇古冈。属安成郡。唐武德二年(619年)迁今址。五年属袁州。天宝元年(742年)属宜春郡,乾元元年(758年)属袁州。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萍乡州,属袁州路。明复为县,属袁州府,清因之。1949年县城区析置萍乡市,同年9月撤市入县。1960年撤县设萍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