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壮所城
即今浙江苍南县南六十里蒲城乡。原为蒲门和壮士二千户所城,均为明洪武二十年 (1387)为防御倭寇而筑,后将壮士所并入蒲门所,遂改称蒲壮所。又称蒲壮寨。《清一统志·温州府》: 蒲壮寨“在平阳县东南九十里,东至金乡,南抵福建福宁府。本朝顺治中,废蒲门、壮士二所,改置寨。今有守备驻防”。
在浙江省苍南县蒲城乡。明初,为防御倭寇侵扰,在沿海地区设置卫、所、堡、寨等海防据点,蒲壮所城是抗倭千户所之一。原为蒲门和壮士两所城,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汤和筑。据方志载,城周围五里三十步,高一丈五尺,城门3座,垛口611个,敌台6座,窝铺22座。两城规模相当,后因倭寇侵犯难守,壮士所归并于蒲门所,遂改称蒲壮所城。城基本保存完整,墙内外侧用块石垒砌,中间填筑夯土。城东有一座明代抗倭英雄陈武英的墓及庙,所城管辖的一些寨、堠、台、墩遗址,至今尚存。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