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郡
周赧王元年 (前314) 秦惠王置,治所在成都县 (今四川成都市)。《元和志》 卷31成都府: “以蜀山以为郡名。” 西汉辖境相当今四川松潘以南,北川、彭县、洪雅以西,峨边、石棉以北,邛崃山、大渡河以东,以及大渡河与雅砻江之间、康定以南、冕宁以北地。东汉建武元年 (25) 公孙述据蜀,改为成都尹。十二年 (36) 复改为蜀郡。辖境缩小。西晋太康十年 (289) 改为成都国,后又为蜀郡。隋开皇初废,大业元年 (605) 复为蜀郡。唐武德元年 (618) 改为益州。天宝元年 (742)复为蜀郡。至德二年 (757) 改为成都府。秦李冰、西汉文翁、东汉第五伦、廉范等曾任太守,均有德政。李冰创建湔堰 (都江堰),至今仍为成都平原农业的命脉。汉晋时与广汉、犍为二郡合称三蜀。
战国秦昭襄王二十二年(前285年)置,治成都县(今四川成都市)。辖境约当今四川省岷江流域、沱江中上游、涪江中游和大渡河下游地区。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分巴、蜀两郡置广汉郡,辖境缩小,仅有今成都市以西,松潘县以南,汉源、九龙县以北,康定县以东地区。东汉延光二年(123年)分西南部置蜀郡属国,辖境更小。西晋太康十年(289年)改置成都国,后复为蜀郡。东汉至南朝陈属益州。隋开皇初废,大业三年(607年)复置。唐武德元年(618年)改益州,天宝元年(742年)复改蜀郡,至德二载(757年)改成都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