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
唐神龙元年 (705) 析鄮县、宁海二县置,属台州。治所在彭姥村(今浙江象山县治)。以山得名。广德二年 (764) 改属明州。南宋属庆元府。元属庆元路。明、清属宁波府。民国初属浙江会稽道。1927年直属浙江省。
在浙江省东部沿海、象山港南。属宁波市。面积1175平方千米。人口52.6万。辖14镇、5乡。县人民政府驻丹城镇。唐神龙二年(706年)析越州鄮县、台州宁海县地置象山县,治彭姥村(今丹城镇),属台州。广德二年(764年)改属明州。宋宝庆《四明志·象山志沿革论》:“海曲有山,形如象,故曰象山。”南宋属庆元府,元属庆元路。明、清属宁波府。1914年属会稽道,1927年直属浙江省。1949年属宁波专区,1954年改属舟山专区。1958年宁海县并入,县治初迁沥洋,后移宁海县城关镇,仍属宁波专区(1970年改地区)。1961年两县复分,象山县治迁回丹城镇。1983年宁波地区撤销,属宁波市。地处象山半岛,三面环海,以丘陵为主,沿海多岛屿。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产稻、棉花、甘蔗、柑橘、茶叶。沿海捕捞与养殖并举,盛产带鱼、黄鱼、对虾、蛏子、牡蛎、紫菜等。盐业生产历史悠久。有纺织、机械、电子、食品、针织、建材等工业。海运发达。石浦港、白墩港为全县主要吞吐口岸。公路与甬临公路相接。名胜古迹有丹城塔山文化遗址、张苍水抗清遗址、昌国、爵溪、钱仓等抗倭城寨遗址和松兰山旅游度假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