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水县
北宋政和八年(1118)置,属思州。治所在今贵州三穗县西南。宣和四年(1122)废。南宋绍兴二年(1132)复置,元改定安县。后复名邛水县。明洪武五年(1372)改置邛水长官司。1913年复置邛水县,属贵州镇远道。1923年直属贵州省。1926年改名灵山县。1928年改名三穗县。
(1)古县名。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置,治今贵州省三穗县西南。属思州。宣和四年(1122年)废为堡。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复置。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为安定县,二十年复为邛水县。属思州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年)改为邛水十五洞长官司。(2)旧县名。1913年由镇远县属邛水县丞所辖地方析置,治八弓镇(今贵州三穗县八弓镇)。1926年更名灵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