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州
隋开皇十六年(596)置,治所在龙冈县(北宋末改名邢台县,在今河北邢台市)。《元和志》卷15邢州:“以邢国为名。”大业三年(607)改为襄国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邢州。天宝元年(742)改为巨鹿郡,乾元元年(758)复为邢州。唐辖境相当今河北巨鹿、广宗等县以西,泜河以南,沙河以北地区。北宋宣和元年(1119)升为信德府。金复为邢州。蒙古中统三年(1262)升为顺德府。
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治龙冈县(北宋末改为邢台县,治今河北邢台市)。唐辖境相当今河北省巨鹿县、广宗县以西,泜河以南及沙河以北地。北宋属河北西路,宣和元年(1119年)升为信德府。金复为邢州。蒙古中统三年(1262年)升为顺德府。唐、宋时烧造瓷器著名,号称“邢窑”,白瓷更称上品。陆羽《茶经》比之银、雪,与“越瓷”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