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
①西汉置,属天水郡。治所在今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境。东汉改属汉阳郡。西晋废。
②1913年降陇州置,属陕西关中道。治所即今陕西陇县。1928年直属陕西省。
(1)古县名。西汉置,治今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属天水郡。东汉属汉阳郡。为凉州治。西晋废。《晋书·刘曜载记》:“曜亲征陈安,围安于陇城。”即故县城。(2)今县名。在陕西省西部、渭河支流千河上游,西、北与甘肃省相邻。属宝鸡市。面积 2418 平方千米。人口24.8万。辖10镇、5乡。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春秋时于今城关镇东南筑有汧邑,秦襄公二年(前776年)都此,秦置汧县,属内史。西汉于今固关置郁夷县,汉末寄治于郿县界,后废入郿县。西晋改陇关县,寻废陇关、汧县二县。西魏废帝三年(554年)以境内陇山名改东秦州为陇州,设汧阴县为治所,后改称杜阳县。北周明帝二年(558年)陇州和陇东郡随杜阳县移治今城关镇,杜阳县复名汧阴县。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陇东郡存陇州,五年汧阴县改称汧源县。大业三年(607年)罢陇州。义宁二年(618年)于汧源县复置陇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年)改陇东郡为陇州。元延祐四年(1317年)省汧源县入陇州,属凤翔府。明、清因之。1913年废州改陇县,1914年属关中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1949年属宝鸡分区,1950年属宝鸡专区。1953年8月马鹿区的第三、四、五乡划归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956年直属省,1960年属宝鸡市。1961年属宝鸡专区,1969年属宝鸡地区,1971年属宝鸡市。地处黄土高原区,千河流贯中部。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主产小麦、玉米,盛产大麻、核桃、葡萄、辣椒、烤烟。矿产有煤、石灰石、大理石、磷、铁、铜等。有采煤、酿酒、电池、化工、药材加工、水泥、奶粉等厂矿。宝平、宝天公路经此。名胜古迹有秦城、唐安戎关遗迹、西汉龙门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