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
北周改山北县置,为鲁阳郡治。治所即今河南鲁山县。隋开皇初改为鲁县。唐初复改为鲁山县,为鲁州治。后属汝州。明属汝州直隶州。民国初属河南河洛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
在河南省中部。属平顶山市。面积2432平方千米。人口82.9万。辖6镇、16乡。县人民政府驻鲁阳镇。因县城东有鲁山得名。《读史方舆纪要》汝州鲁山县:鲁山“在县东北十八里。山高耸,迥出群山,为一邑巨镇,县以此名”。春秋为鲁阳邑,属楚。西汉置鲁阳县,治今址,属南阳郡。东汉、三国魏因之。晋属南阳国。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改为山北县,治今鲁山县;二十二年置鲁阳郡,治山北县。太和年间置广州,其后省。永安二年(529年)复置广州。治鲁阳郡。北周改山北县为鲁山县。隋开皇初废鲁阳郡,大业初废广州。唐武德四年(621年)置鲁州。贞观元年(627年)废鲁州,县属伊州;八年改属汝州。宋、元、明、清因之。1913年属豫西道,1914年属河洛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49年属许昌专区,1969年属许昌地区,1983年改属平顶山市。地处伏牛山低山丘陵和山前倾斜平原区,地势西高东低。沙河自西向东流经县境,有昭平台水库和白龟山水库。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农产有小麦、玉米、稻、烟叶、花生、甘薯等。矿产有煤、萤石、蛭石、石墨、石膏、大理石、铝土等。工业有煤炭、化肥、机械、铸造、水泥、印刷、缫丝、纺织等。焦柳铁路和207、311国道及郑南西线公路经此。古迹有邱公城新石器时代遗址、望城岗汉代冶铁遗址、唐书法家颜真卿撰文并书丹的元次山墓碑。县境西部有石人山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