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三官
官署合称。省称三官。即西汉水衡都尉所属钟官、辩铜、技巧(一说为均输、钟官、辩铜)三官合称,因均在上林苑中,故名。武帝时禁郡国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其铜上缴三官。
指汉朝上林苑中的钟官、辨铜、均输(一说为技巧)三官,掌铸钱。《史记·平准书》:“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
官署合称。省称三官。即西汉水衡都尉所属钟官、辩铜、技巧(一说为均输、钟官、辩铜)三官合称,因均在上林苑中,故名。武帝时禁郡国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其铜上缴三官。
指汉朝上林苑中的钟官、辨铜、均输(一说为技巧)三官,掌铸钱。《史记·平准书》:“于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
官名。东汉始置,员一人,秩千石。为司徒府僚属之长,佐司徒总管府内诸曹,或亦参预政务。三国魏以后分置左、右长史。参见“司徒右长史”。官名,东汉置,为司徒府属吏之长,秩千石,掌司徒府诸曹事,佐司徒处理四方
官名。参见“内工部左协理”。
官名。北周天官府纳言中大夫所属有给事上士,正三命,掌理六经及诸文志,给事于皇帝左右。其副职为给事中士,员额六十人,正二命。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奉旨交部议叙,以资奖励。议叙之法,分为纪录、加级两种。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即是。清制,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功赏的等级,称为议叙。
满语。清朝指在内廷及一些机关承担粗重杂役的人。宫内各处及内阁、军机处、内务府等部门均有之。“苏拉”意为闲散,因亦通指无职之闲散旗人。清朝内廷机构中担任勤务的人。军机处所用苏拉,通常在十五岁以下,且不识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牧养公家之牛以供祭祀、宾客、军役之需。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典牛中士,正二命;典牛下士,正一命。掌同《周礼》之牛人。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曹操置。以李通为之,领兵屯汝南西界。见《三国志·李通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帅军征伐或驻守。《三国志·魏书·李通传》:“建安初,通举众诣太祖于许。拜通振威中
官名。金置,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见”给事局”。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长安四市均设,有丞,主管市政。参见“长安市令”。官名,西汉置,属左冯翊。长安四市皆置,掌市政,有丞。参看“长安市令”条。
官名。汉有平准令及丞,属大司农。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平准署令二人,从七品下,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丞四人,从八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