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乡议事会

乡议事会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中规定,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北洋政府沿置,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为准。自治事权主要为办理本地方的教育、卫生、道路、工程、农业、商务、慈善及公共营业。议事会为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由选民直接选出的议员组成,其员额,人口不满二千五百人的六人,四万以上的十八人,任期一般为两年,大多数规定每年改选半数;首届由抽签决定分批,第一批改选的半数,其任期实际上只为一年。议事会设议长、副议长各一人,由议员互选。议事会的议决事项如下:一、本地方自治范围内应兴应革事项;二、自治规约;三、自治经费;四、预算、决算;五、选举争执;六、自治职员的惩戒。乡与城、镇的自治组织以县知事为监督。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袁世凯下令停办各级地方自治后,乡与城、镇议事会一起废止。

猜你喜欢

  • 工部左侍郎

    官名。明清置,详见“工部侍郎”。

  • 保氏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劝谏王的过失,兼掌国子六艺六仪的教育。《周礼·地官》:“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

  • 三部勾院

    官署名。宋初,盐铁、度支、户部各有勾院,以本部判官领之。太祖开宝五年 (972),以盐铁勾院、户部勾院合为一院,度支勾院为一院。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980),合为一院。雍熙三年 (986),复分为三院

  • 都知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三十年(1387)始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

  • 常秩

    常设之官职。又指官职禄位。《左传·文公六年》: “委之常秩。”

  • 议令史

    官名。东汉末年置,曹操丞相府属吏。诸曹如东曹、西曹、法曹等皆设。官名,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为相府属吏,东曹、西曹、法曹皆置,掌谋议。

  • 必里公万户

    即“迷儿军万户”。

  • 左中兵曹

    官署名。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西晋分中兵曹置,与右中兵曹并掌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属五兵尚书。置郎(郎中)。东晋、南朝省并“中兵曹”。北魏复置,与中兵、右中兵曹并属七兵尚书。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掌诸郡督

  • 三十六苑监

    此为三十六位苑监的合称。苑监是养马苑的长官,掌管养马事务,由郎官担任。《三辅黄图·苑囿》:“三十六苑,《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宦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六万匹。养鸟

  • 军器库副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朝沿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用为医官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