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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

官名。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之一。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右内史置,职掌如郡太守。其地属京畿,为“三辅“之一,故不称郡。因治京师,又得参与朝政,故又有中央官性质。秩中二千石 (一说秩二千石),地位高于郡守,位列九卿。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都水、铁官两长丞。所典京师多勋臣贵戚,号为难治,历任此职者久者不过二三年,近者数月一岁,辄以罪过罢。东汉迁都洛阳,以三辅陵庙所在,故不改其号,唯改其秩为二千石。十六国之前秦、后秦、北朝西魏亦于京师长安置之。北周初改为京兆郡守,明帝二年(558) 复改京兆尹。唐朝开元元年 (713)始改雍州为京兆府,雍州长史为京兆尹,为首都行政长官,秩从三品。又有少尹二人,助理府事。唐以后亦作京城地方行政长官惯称。


官名,西汉置,,俸中二千石,掌治京师,特奉朝请。周称内史,秦、汉因之,武帝建元六年分置左右内史,太初元年又改右内史名京兆尹,有两丞。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都水、铁官两长丞。京兆府在长安城内尚冠前街路东故中尉府。中兴后都洛阳,改河南郡为尹,因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只减其俸。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三辅黄图》。其后,十六国前秦后秦置,北朝西魏、北周置;隋沿置。唐开元元年改雍州长史为京兆尹,为首都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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