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堂
明清对某些高级官员之称呼,言其为堂上之官。一般为三品或四品官。清朝凡通政使司,大理寺、太仆寺、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鸿胪寺等卿寺衙门之堂官皆称京堂。亦尊为京卿。中叶以后遂成为一种虚衔,如三品京堂,四品京堂之类,或称三、四品卿。
清制,对某些高级官员称京堂,一般是三四品官员,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国子监和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等长官,都称京堂。后来兼用于三、四品虚衔,如言三品京堂,四品京堂,或三品卿、四品卿、又尊称京卿。
明清对某些高级官员之称呼,言其为堂上之官。一般为三品或四品官。清朝凡通政使司,大理寺、太仆寺、太常寺、光禄寺、詹事府、鸿胪寺等卿寺衙门之堂官皆称京堂。亦尊为京卿。中叶以后遂成为一种虚衔,如三品京堂,四品京堂之类,或称三、四品卿。
清制,对某些高级官员称京堂,一般是三四品官员,如都察院、通政司、詹事府、国子监和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等长官,都称京堂。后来兼用于三、四品虚衔,如言三品京堂,四品京堂,或三品卿、四品卿、又尊称京卿。
清朝“内阁”之满语音译名。
爵名。战国魏、秦皆置,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也称七大夫。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可与县令、丞分庭抗礼。文帝以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爵名,战国时秦、魏都有此爵。
官名。北周置。掌傅弼太子,匡正其过失。《周书·尉迟运传》: “时宣帝在东宫,亲狎谄佞,数有罪失。高祖于朝臣内选忠谅鲠正者以匡弼之,于是以运为右宫正。”
官名。明朝国子监属官。洪武十三年(1380) 于掌馔厅设,一人,未入流。掌监生饮食事务。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官名。西周设置,见于《尚书·立政》,为掌持王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始置,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八年,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宣抚河北路。徽宗宣和(1119—1125)末,以伐燕,命少保蔡攸充任。南宋初,宣抚司多置为副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为长官,一员,正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河渠署”。
官名。清末京汉铁路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一人,品秩无定制。隶邮传部。掌监督该路总管理处事务、养路、厂务诸事宜。三十四年改为总办。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知南院大王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