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长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检察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领本厅检察事宜并监督下级检察机关。
官名。即“文选清吏司郎中”。
官名。战国秦置。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睡虎地秦墓竹简 ·金布律》:“都官佐、史不盈十五人者,七人以上鼠(予)车牛、仆。”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供宫闱脂粉。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1、在编制的官,与编制以外的官相对说的,并说明此官不是赠官。2、正职,与副职相对说的。
官署名。元末置。简称济南兵马司。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太子的称谓。清代称皇帝诸子为阿哥,太子为大阿哥。
官名。金朝教坊阶官,为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四阶,秩正七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上,称舒和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帝祖母称帝太太后,又称皇太太后。《汉书·外戚传·孝元傅昭仪》:“孝元傅昭仪,哀帝祖母也。”“成帝崩,哀帝即位。”“其尊恭皇太后(即孝元傅昭仪)为帝太太后,丁后为帝太后。后又更号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
官署名。负责审讯。清朝后期,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称发审局。非正式审讯机关。清末,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由督抚派委侯补
官名。西晋置于西北地区,统兵,多由郡太守兼任。武帝咸宁五年(279),马隆以武威太守兼此,统兵伐凉州虏帅树机能。参见“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