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啬夫
官名。主管粮仓的小吏。战国秦置。秦汉沿置。《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 (饩) 自封印。”参见“啬夫”。
官名,战国时即有此官,秦汉沿置,为县级官吏,掌征收、储存、保管、分配粮食、饲料、种子。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廪者各一户一饩,自封印。”秦朝除国家设置的大型粮仓外,还在县乡设中、小仓,属内史,各仓置仓啬夫、仓佐、仓吏等,仓啬夫要定时向内史汇报征收、储存、保管、分配粮食、饲料的情况,并受所在县令的监督和检查。西汉东汉皆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