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惩戒委员会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惩戒事项。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主官,见“尚酝局”。
官名。明洪武元年(1368)沿元制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为长官,正四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令。
官名。金置,为御药院的佐官。见“御药院”。
官署等级。隋朝、唐朝寺、监所统辖官署分三级,最高一级通称上署。隋朝有公车、郊社、太庙、太祝、平准、太乐、骅骝、武库、典客、钩盾、左藏、太仓、左尚方、右尚方、司染、典农、京市、太官、鼓吹等署,长官为令,
同“锡”。君王对臣子赏锡,赐予。《小臣邑斝铭》: “王易小臣邑贝十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谷物贮藏。《周礼·地官》: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置,掌刊印佛经。神宗熙宁四年(1071)废。
①官吏治事之所统称。《汉书·何并传》: “令骑奴还至寺门。”颜师古注:“诸官曹之所,通呼为寺。”②九卿治事之所的专称。《左传·隐公七年》: “发弊于公卿。”杜预注: “诣公府卿寺。”孔颖达疏: “自汉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即“利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