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福财用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原设财用库、盈益仓,文宗天历元年 (1328) 併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粮草诸物。原设财用库、盈益仓,文宗天历元年 (1328) 併为财用所。置提领、大使各一员,副使二员。
官名。主饮食之官。春秋时晋国置。《左传·成公十年》: “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杜预注: “主饮食之官”。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左传·成公十年》:“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注: “馈人,主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一至三人,承县知事之命视察全县教育事务。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以鲁肃为之,参赞军谋,助画方略。见《三国志·鲁肃传》。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参赞军谋。《三国志·吴书·鲁肃传》:“遂任瑜以行事,以肃为赞军校尉。”
官名。负责冶铸金属器具的官员。一说为殷代官名。周朝属司空,有筑氏、冶氏、凫氏、段氏、函人等。《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周
官署名。元朝地方军事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1262)十二月,掌河南戍军。置统军使、副使等职。十年四月罢。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赈务处。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赈务处组织条例》亦置赈务处,直隶国民政府,掌理各灾区赈济及善后事宜。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下设三科:总务科掌理会计、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一人,从六品,后改称署正。掌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
官名。明朝定,以称宗室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为妻者。给禄,不予政。明置,亲王、郡王的女婿称仪宾,意思是明习国仪作宾于王家。《续通典·礼十四·公主下降仪》:“明年又更定公主郡主封号婚仪及驸马仪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