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录事”省称。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
官名。清朝八旗军下级军官。满语“拨什库”。顺治元年(1644),定满、蒙八旗每佐领下设六人,汉军八旗每佐领下设四人。由“马甲”(即八旗骁骑营之士兵)内选充,满、蒙八旗兼于本佐领识字护军内挑补。康熙四十
官制用语。即因军功而取得的勋级。北魏在每次战事结束后,由主将把部属的勋劳记载在勋书上,送吏部与中兵局,吏部根据勋书除官、进阶。孝庄帝建义元年(528)以前,叙军勋不得过于征虏将军,以后则可将余阶积以进
政区名。都所指为:(1)大邑。《广雅·释地》: “五里为邑,十邑为都。”王念孙《广雅疏证》认为是虞夏的制度。商代畿内外就有不少都邑,西周时“都”为卿大夫的采邑,其规制小于国。《左传·隐公元年》:“大都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姑要啰”。属次等司。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巫筮,为众巫官之长。《周礼·春官》:“司巫,中士三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官
官名。秩正七品,设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掌捞采蛤珠,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任官者子孙世袭。
官名。北魏置。为后官女职,亦称“内傅母”,位在诸监之上。《王遗女墓志》: “又进尝食监。”“故超升傅姆焉,又赐品二。”(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四)。
满语。清朝指在内廷及一些机关承担粗重杂役的人。宫内各处及内阁、军机处、内务府等部门均有之。“苏拉”意为闲散,因亦通指无职之闲散旗人。清朝内廷机构中担任勤务的人。军机处所用苏拉,通常在十五岁以下,且不识